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我局起草了《兵团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至6月2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十二师五一农场烧坊沟路东十巷兵团公安局交管总队。(信封上请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2.电话:0991-5988258 0991-5988255
特此公告。
兵团公安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