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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兵团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4年11月12日 信息来源:法制总队 编辑:警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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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制总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发挥治安管理处罚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作用,我局起草了《兵团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12月11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北路1215号兵团公安局法制总队。(信封上请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2.电话:0991-5988911。

 

      附件:兵团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基准(试

     行)(征求意见稿).doc



      兵团公安局

   20241112